法律全球化系列讲座第六讲|世界社会宪制
    • 2022年11月11日下午,清华大学国际与地区研究院(以下简称“地区研究院”)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法律全球化系列讲座第六讲在中央主楼205召开,主题为“世界社会宪制”。本次讲座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国际与地区研究院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鲁楠老师主讲,清华大学国际与地区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丁辰熹主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地区研究院多位研究人员、博士生,国内外各高校的学者、学生以及对相关议题感兴趣的人士参加了本次讲座。

      本次讲座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康德的永久和平论、从国际关系到世界内政的转变、新世界秩序的替代愿景以及对当今世界秩序的反思。讲座开始,鲁楠副教授以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的《永久和平论》一文为基础,介绍了其形成的背景以及五个主要构想。紧接着,他介绍了德国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对《永久和平论》的五点深刻评价。哈贝马斯认为,康德的主张具有高度的理想性,存在一些理论问题和实践困境,但其构想中的很多内容非常宝贵。因此,哈贝马斯在康德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新的方案——没有世界政府的世界内政。

      讲座第二部分,鲁楠副教授以第一部分的探讨为基础,进一步讨论了哈贝马斯所提出的新方案。该方案提倡保留国家在全球层面上“超越国家进行治理”的机构和程序,并将去中心化的世界社会的政治宪法设想为一个多层体系(包括超国家、跨国家以及国家层面),其作为一个整体应不具备国家的特征。哈贝马斯认为,依赖着一个逐步全球化的世界社会有可能形成世界社会宪法。而这样的格局在逐步发展的过程中,可以将一些联邦的原则纳入世界社会宪法的设计中。只有当以联邦形式建立起来的,在全球范围内具有行动能力的共和国成为多数之后,才能实现某种世界内政。鲁楠副教授认为,尽管这看起来像是一个乌托邦式的理想,但其在当今时代的跨国公共领域中确实存在,并且正在发挥作用。但在长期以来的国际法实际中,这样的理想方案不止一次的受挫,例如国际联盟的失败,以及联合国所存在一些天然缺陷等。

      在讲座第三部分,鲁楠副教授介绍了新世界秩序的其他四个替代愿景,并对其进行了逐一解读。第一是基于霍布斯模式的霸权自由主义愿景,这是一种诉诸单边主义的外交政策、提倡仁慈霸主主导的世界秩序;第二是去国家的市场社会,它将去国家化的国际权利转化为世界范围的私法秩序,并将全球化的市场活动进行体制化;第三是没有中心的分散帝国,即世界分为中心、半边缘以及边缘地区,中心地区掌握着技术和资本,并对半边缘和边缘地区进行剥削。第四是受德国法学家卡尔·施米特的影响而提出的大空间秩序理论。鲁楠副教授认为,对于世界秩序愿景的选择而言,个体对于自身的理解十分重要。

      讲座最后,鲁楠副教授分享了自己关于世界秩序理论的评价及反思。他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所形成的世界格局、世界秩序以及建立在其基础上的国际法正在遇到前所未有的巨大危机。而在这样一个“起火的世界”中,与其他方案相比,哈贝马斯提出的世界社会宪制方案仍然具有高度的理想性。鲁楠副教授指出,新世界秩序的替代方案都无法解决目前这个世界所出现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包括联合国体制仍然处于弱势地位、霸权国家缺乏有效制衡、世界各国体制的差异不断扩大、世界公民观念的稀薄以及世界公共领域的分裂与操纵等。此外,这些方案还存在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帝国叙事。在讲座的最后,鲁楠副教授详细阐述了上述帝国叙事背后所隐含的现实主义政治观、相对主义价值观以及虚无主义哲学观。

      在讲座结束后的问答环节,鲁楠副教授与现场的师生围绕哈贝马斯的理念、当代中国人对世界秩序的认识以及在其中的位置、当今世界与一战前世界的差异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鲁楠,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国际与地区研究院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毕业,研究领域包括比较法与法律文化、法学理论、法社会学,主要从事比较法基本理论、法律全球化、法律与发展问题研究。鲁楠老师发表的主要论文及文章包括《全球化时代比较法的优势与缺陷》《世界法治指数的缘起与流变》《非西方法文化在比较法教学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匿名的商人法——全球化时代法律移植的新动向》等,编著包括《比较法学读本》《法理学手册》《法律全球化:中国与世界》等。

      文字编辑:丁瑞林

      排版编辑:程遥

      审校:董慧、丁辰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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