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1日下午,清华大学国际与地区研究院(以下简称“地区研究院”)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法律全球化系列讲座第四讲在中央主楼205召开,主题为“全球治理”。本次讲座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国际与地区研究院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鲁楠老师主讲,清华大学国际与地区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马悦主持。地区研究院多位研究人员、博士生,国内外各高校的学者、学生以及对相关议题感兴趣的人士参加了线上、线下的讲座。
本次讲座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戴维·肯尼迪教授《全球治理之谜》论文的背景与研究缘起、美国学术界对全球治理的早期探索、国际法研究全球治理的主要进路以及对国际法宪法化趋势的批评与反思。讲座开始,鲁楠副教授从三个方面介绍了论文形成的背景,其一,在21世纪全球化背景下,传统国际法对全球治理的研究暴露出不足,重点体现为“威斯特伐利亚二重奏(国内法与国际法的二分法)的解体”;其二,面对新出现的问题,国际法的宪法化成为研究热点,例如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与欧盟等;其三,2008年以后世界体系不断变革,充斥着变异、选择与再稳定等特征,促使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学者围绕全球治理进行进一步的探索。在此基础上,鲁楠副教授介绍了该论文进入中国的缘起:肯尼迪教授于2008年以演讲稿为基础发表了论文,其后该文经整理与修改后被收入文集,最后由刘洋老师于2011年翻译了前半部分并发表于《清华法治论衡》期刊。
在讲座第二部分,鲁楠副教授介绍了美国学术界对全球治理的早期探索。他指出,在国际空间中,法律面临的问题颇为复杂,美国法律学术界为此进行了丰富的探索。他提及了三个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一是耶鲁的世界公共秩序方案,他们认为全球治理涉及程序与价值、沟通模式以及说服与强制的国际公共秩序;二是曼哈顿的哥伦比亚大学与纽约大学为中心的曼哈顿学派提出的观点,该学派认为全球治理是一项关于规则与机制的结构工程,也是关于精神和自我的工作;三是哈佛-耶鲁学派提出的观点认为,全球治理的关键在于国内法、国内法院以及在它们之间分配权力的程序,重点在于解决纠纷与驯服政治意志。鲁楠副教授认为,早期对于全球治理的探索容纳了各个学科的智慧,即将其融入法学研究的范畴,经过重新包装后,推到国际法的层面。
讲座第三部分,鲁楠副教授指出,在此前学术界探索的基础上,国际法研究全球治理在其发展进程中形成了六种主要流派,包括全球规制理论、全球行政法、世界社会宪制理论、民主实验主义的新治理论观、第三世界国际法以及全球专家治理。鲁楠副教授对六种流派代表人物及基本理念进行了介绍,这六种主要流派各有侧重,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鲁楠副教授总结了六种进路所反映出来的国际法理论的共同发展趋势,分别为打破国际/国内、公共/私人、结构/过程、硬法/软法的静态划分,重构法律体系;突破国家中心主义的叙事,转而从世界社会角度展开研究;突出程序设计与控制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重视法律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发展出法律多元主义的叙事等。
讲座最后,鲁楠副教授介绍了学界对国际法宪法化的批评与反思。这些批评反思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国际法的宪法化低估了全球空间中规则与制度的密集程度;我们不能无视规则、原则与制度之间的无序、多元、不确定与混乱,以及忽视全球非正式规则及秘密规则的存在;国际法的宪法化轻视了全球治理的重构所导致的力量与权力的此消彼长,低估了全球不公正的程度与变迁的力度。总体而言,国际法宪法化存在着目的偏差、程序偏差以及决策偏差。而这些批评与反思不单单是针对国际法宪法化,也是对所有希望能够参与全球治理的国家、政府、专家以及其他从事跨国活动的行动者的一种劝诫,也对中国参与全球治理非常有借鉴意义。
最后,在讲座结束后的问答环节,鲁楠副教授与现场的师生围绕国际经济法与全球治理的互动、全球治理中的私人治理和私人秩序的趋势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鲁楠,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国际与地区研究院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毕业,研究领域包括比较法与法律文化、法学理论、法社会学,主要从事比较法基本理论、法律全球化、法律与发展问题研究。鲁楠老师发表的主要论文及文章包括《全球化时代比较法的优势与缺陷》《世界法治指数的缘起与流变》《非西方法文化在比较法教学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匿名的商人法——全球化时代法律移植的新动向》等,编著包括《比较法学读本》《法理学手册》《法律全球化:中国与世界》等。
文字编辑:丁瑞林
排版编辑:程遥
审校:董慧、马悦